新明房屋

 現行各項優惠貸款回買賣須知選單

 <二千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額  度:台北市350萬,其它200

利  率:4.7

期  限:20年(寬限期最長前三年<只繳利息>)。

申貸資格:1.年滿二十歲國民。

2.不限首購,每年一戶。

3.可與政府其他政策性房貸搭配。

但不得搭配青年首購低利貸款及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貸款。

住宅限制:1.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2.89.8.7(含)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

額  度:台北市450萬,其它350

利  率:4.7

期  限:20年(寬限期最長前三年)。

申貸資格:1.年滿二十歲及四十歲國民。

2.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均無自用住宅。

3.每人一戶。

4.不得搭配青年首購低利貸款、二千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及政府其他政策性房貸。

5.保證費率:年率0.4%,保險費用由借款人及金融機構各負擔一半。

住宅限制:1.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字樣。

2.89.8.7(含)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青年優惠首購低利貸款>(3專案)

額  度:220萬

利  率:前七年3,第八年起5.55%

期  限:30年(寬限期最長前五年)。

申貸資格:1.年滿二十歲及四十歲國民。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

3.本人、配偶、戶內之直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4.本人、配偶、戶籍內之 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購(建)住宅者。

5.家庭年收入在戶數20%分位點以下者(台北市89年、高雄市66萬、台灣

        省56萬)

6.每年辦理一萬戶,申請超過時以抽籤決定。

                住宅限制:1.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無自有住宅貸款>

     度:由各銀行自訂。

    率:依各銀行自定利率。

    限:最長30年。

申貸資格:1年滿二十歲國民

     2.以本人為一申請單位。

     3.依財稅中心查詢結果目前名下無住宅者即可適用。

 <輔助公教人員購屋貸款>

    度:委任150萬;薦任:180萬;簡任220萬

    率:3.5%(現行已調整4.5%)

    限:20年(寬限期最長前五年)。

申貸資格:1.公教人員編制內有給職一年並支領行政機關待遇.非留職停薪或因案停職者

2.依個人條件計算積點.

3.承辦行庫有中信局、合庫、土銀、北銀。

4.可更換擔保品。

5.寬限期最長前五年。

 <輔助人民自購住宅貸款>

額  度:220萬

利  率:5%

期  限:30年(寬限期最長前五年)。

申貸資格:1.年滿二十歲國民,在當地設有戶籍。

2.台北市須設籍滿三年高雄市須設籍滿一年。

3.與直系親屬於同一戶或有配偶。

4.本人、配偶、戶內之直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5.符合行政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標準者,收入標準同90年度勞貸款格

6.本人、配偶、戶籍內之 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購(建)住宅者。

住宅限制:1.住宅基地為建,房屋主要登記用途為住宅或含住宅字樣。

2.面積:在區域計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150平房公尺(三代同堂172坪方公尺);

3.其他地區,不得超過112平房公尺(三代同堂134平房公尺)。

<輔助勞工建購購住宅貸款>

額  度:220萬

利  率:5%

期  限:30年(寬限期最長前五年)。

申貸資格:

1.勞保年資:

        a.一般勞工:參加勞保。

        b.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參加勞保年資累計滿5年以上。

c.適用勞基法第84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並加入公保者。

2.住宅狀況:

a.無住有住宅者:勞工本人及眷屬均未曾有任何房屋記錄。

b.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者:原無住有住宅者,僅在89年8月30日以後,由

本人或配偶購得一戶住宅,並於取得所有權之日起3個月內辦妥7年以上之長住

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者。(未規定二年後取消,自92年起一律回歸“無住有住

宅”範圍)

3.勞工住宅貸款評點內容:自八十九年度起,輔助勞工建購住宅款採評點新制,詳如下:

    申請本貸款之在職勞工,其家庭眷屬狀況應符合下列申請類別之一,有關“財稅資查詢”家庭年所得“眷口數”亦應配合下列申請類別予以查核計點:

第一類:有配偶者,尚未生育子女,以本人及本人公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無配偶者,本人年

滿二十歲,以本人,未婚子女及本人之父母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二類:有配偶者,尚未生育子女,以本人及本人公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三類:有配偶者,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尚未生育子女。以本人及配

偶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四類:無配偶者,本人年滿二十歲,以本人及父母(或本人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五類:單身勞工,本人年滿四十歲,以本人提出申請。

 

住宅限制:1。住宅基地為建,房屋主要登記用途為住宅或含住宅字樣。

           2.購屋後兩年內伋可辦理勞工貸款之抽籤,於申請截止日前兩年內由勞工本人,配偶購得

一戶住宅,並於取後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超七年之長期貸款且尚未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