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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權 審 查 要 點 回買賣須知選單
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中,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產權清楚! 我們除了以專業知識嚴格為客戶把關,另外將部分重點解說如下:

產權審查項目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不動產之取得、移轉、設定、變更、消滅等非經登記 不生效力。因此我們在購買不動產時,產權最為重要,如能購屋之前,先行 詳細查閱產權,則將可避免許多問題的發生。

產權該如何審查;又該注意些甚麼呢?下列提供您一些參考:  

1. 所有權人 2. 他項權利 3. 有無查封登記 4. 有無預告登記
5. 地目及面積 6. 權利範圍 7.有無計劃道路 8. 有無劃入公共 設施用地

上述(1)至(7)項,皆可由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建物謄本閱覽查知。第(8)項若地政事務所申請之謄本上無記載,則可到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 之都市計畫課閱覽都市計畫圖,即可得知。

登記簿謄本該如何閱覽?
土地與建築物登記簿謄本內容分三部分:
1.標示部 2.所有權部 3.他項權利部。

土地登記簿謄本說明:
【標示部】:
內容詳細記載該筆土地之座落及其地段、地號、地目、面積及其土地上是否有無合法建築、保存登記之建築物等。若土地因分割、合併或地目 變更等原因導致面積或地目有所變動,則謄本上會依其變更登記之先後 順序排列,並依最後一欄之登記資料為準。其面積以公制之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為單位(註:一平方公尺=0.3025 坪). 若政府機關已有因征收或重劃或劃入公共設施用地之計劃、通常會於其他登記事項或備考欄內 記載是何用途 (比如是水利用地或道路用地等)。反之若這兩欄內空白則表示該土地之使用收益及移轉不受限制。又謄本下方亦載明登記簿各部分用於登記之用紙頁數,可藉由其用紙頁數得知各部分用紙之多寡,及是否有短缺。

註:現行電腦謄本則另有該土地目前之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等資
【所有權部】:
標明該筆土地歷年來轉移之情形、收件登記日期及所有權人姓名、戶籍 地址、身分證字號及其持有土地之權利範圍及有無查封登記或預告登記等
 
註:電腦謄本亦登記該土地之前次移轉時現值。  
【他項權利部】:
標明土地有無抵押權或地上權之設定及其金額明細(抵押權設定若為銀 行,其設定金額通常為實際借款金額的1.2倍;若是民間借貸則通常以設定金額即為實際借款金額)若他項權利已塗銷,則於【主登記次序】欄逐次編號登記。並於其他登記事項或備考欄內載明(塗銷主登記第X欄之XX權登記)。

註:電腦謄本之內容較為簡單僅標明現況之情形 至於前順位抵押權等若已  塗銷則謄本上即無資料可查,如欲明瞭可 申請人工登錄之謄本。

註:若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並未設定抵押權或其他他項權利,則該登記簿  謄本中則僅有標示部及所有權部而無他項權利部(即他項權利部為空  白)。 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說明:

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說明:
【標示部】:
標明建築改良物所在土地之地段、地號及建築改良物之建號與建物門牌 號、建築樓層數及主要建築材料,建築完成日期及其各樓層面積等。

註:現行之電腦謄本中亦有標明其建物與其它建物共同使用部份之建號、  面積及其共同使用部分所佔有之權利範圍。

【所有權部】:
與土地登記簿謄本同

【他項權利部】:
與土地登記簿謄本同   

地籍圖謄本與建物平面圖之閱覽?
地籍圖謄本之閱覽:
閱覽地籍圖可提供您清楚了解該筆土地之形狀、大小、方向位置、是否 臨路、有無預定道路等資料。(一般而言,地政事務所提供民眾閱覽之地籍圖如有未開闢之預定道路通常會以紅色線條表示如不明瞭可於閱覽時請地政事務所之測量員代為說明)

建物平面圖:
建物平面圖乃地政事務所依據民眾建築改物完成後,因辦理保存登記或 其他需要,而提出申請後,派遣測量人員實地測量其建築改良物之面積與其座落土地之關係位置圖。其上標示有該筆建築改良物座落於該筆土地上之方向、面積大小、位置、形狀、各樓層之面積、起造人與建築改良物之測量完成日期等詳細資料。  

註:地籍圖與建物平面圖皆有註明其比例(地籍圖之比例通常為五百分一  或六百分之一或一千二百分之一。而建物平面圖則通常為二百 分之一  。),可幫助您清楚了解您所閱覽的標的物。

註:有無劃入公共設施預定地?若土地登記簿謄本上之標示部上並無記載,  而您又不放心,建議您可持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直接至市政  府或鄉鎮市公所之都市計畫課直接閱覽都市計畫圖或申請 分區使用證  明即可(若該土地所在地並無實施都市計畫,則無法申 請分區使用證  明 ,其土地是否有劃入公共設施用地則悉依土地登記 簿謄本上之記載為準 )。